作为清政府财政收入的第二大来源,盐税始终占到帝国财税的1/5以上。而其中,又以两淮盐税为最大宗,政府每年从这里获取的盐利超过400万两(道光时期每年全国盐税大约750万两),比全国任何一个省的田赋收入都要高。对此,曾任两江总督兼管两淮盐政的陶澍说过:“东南财赋,淮鹾最大,天下盐务,淮课为最重。”
但是,根据官方统计,在道光十一年(1831年)以前,两淮历年亏减的盐税竟然高达6300万两。作为帝国最显赫的两淮盐商,这些巨富中,竟然也有人撑不下去,资本蚀空,以破产收尾。原因当然有很多,但私盐的泛滥是导致帝国财税亏空和盐商巨富破产的主要原因。
在这种情况下,清朝最大的盐枭案,爆发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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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的盐业专卖政策,起源相当早。最早可以上溯到春秋时期,管仲治理齐国时提出来的“官山海”政策,即主张由国家垄断经营盐业、矿产以及各种山林资源。再往下,就是汉武帝时期,桑弘羊为汉武帝构建的国有经济体系,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正是盐铁官营。
汉武帝推行盐铁官营,一个主要原因是垄断利源,增加国家财政收入,用于填补常年对匈奴战争的财政漏洞。但还有一个原因鲜为人知,那就是要限制大商人和地方豪强的势力,防止他们成长为盐铁巨富,重演汉初七国之乱的悲剧。所以,盐铁专卖从一开始就带有国家控制的双重目的:不仅是中央与地方豪强、富商巨贾的经济利益之争,同时也是政治控制的一个重要手段。